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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見為善為美的,就是人在神所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,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,因為這是他的分。神賜人資財豐富,使他能以吃用,能取自己的分,在他勞碌中喜樂,這乃是神的恩賜。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,因為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。 (傳道書5:18-20)

Friday, August 10, 2007

真愛學堂:分手

羅乃萱   

坊間不少男女分手,往往要生要死,場面慘烈。基督徒的弟兄姊妹拍拖分手,又會如何?

「對不起,相處過後,發覺你不是神的旨意。」--這是最不負責任的理由。

上帝不會強迫你去跟別人相戀,愛是神的旨意,不愛也是神的旨意,神的心意是這樣飄忽無定的嗎?  也有些男女,明明要分手,卻為怕對方傷心,於是邊盛讚對方如何賢慧(或英偉),再出其不備提出「分手」。滿以為「先欣賞而後放棄」是一種「關顧對方」的做法,其實是「將他捧上天再摔下來」。  

最怕是那些拉拉扯扯,糾纏不清,又說「分手亦是朋友」的。當然,分手的男女最好不要彼此為仇,但也不可能做對「當甚麼事也沒發生過」的朋友,頂多點頭招呼已算不錯。  

那分手該怎分?是慢慢分開,還是速戰速決?

通常,慢慢分開的,是因為發現大家個性不合,信念相逆,於是漸行漸遠,從不回電,少通電話,少上街,至無話題可聊等...一步一步疏離。

速戰速決的,通常當中出現第三者,那道拉力一來,就把兩個人扯開了。

快或慢,視乎個性,也端乎內心的感覺,但道出「不再交往」這信息時,請盡量「留有餘地」,不要把對方說得一文不值,這是最沒風度的處理。  

在戀愛的路上,愛是令人熾熱的,分開卻是教人冰冷的。

分手後,最好有段「過冷河期」,才讓自己再火熱起來,是最健康的「後分手處理」。

【時代論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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